2月1日,《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2021年工作要点》(简称《要点》)正式发布。在乡村治理方面,《要点》明确要求,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,立足统筹协调、牵头抓总的职能定位,进一步完善机制,创新方式,加强试点示范,夯实工作基础,深入推进乡村治理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落地,不断提高乡村善治水平。
《要点》提出,新创建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,鼓励各地开展多层次的示范创建活动。
此前,2019年12月31日,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,公布了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。共有99个乡(镇)入选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,998个村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。该通知要求,示范乡镇要着力推进政府治理、社会参与、村民自治良性互动,不断强化乡镇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直接责任,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,加大乡村治理的人力、物力、财力保障力度,提高乡镇公共服务、公共管理、公共安全水平,完善农村公共事务监督体系,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。示范村要着力加强村党组织建设,不断强化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,健全民主管理制度,规范完善村规民约,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,增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,大力弘扬文化道德新风,促进党组织领导的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。
《要点》还提出, 研究“三治”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指标体系,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评价,逐步建立科学、规范的乡村治理评价机制。
以下为《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2021年工作要点》乡村治理部分:
一、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
立足统筹协调、牵头抓总的职能定位,进一步完善机制,创新方式,加强试点示范,夯实工作基础,深入推进乡村治理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落地,不断提高乡村善治水平。
强化乡村治理工作统筹协调。充分利用好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机制,研究部署工作,强化部门联动,形成工作合力,统筹推动解决农村基层负担重等乡村治理重点难点问题。指导各地完善乡村治理政策措施,加强资源和力量配备,推动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落实落地。积极配合做好平安中国建设、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。
深入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。指导推动全国115个试点示范县(市、区)在乡村治理的重点领域、关键环节积极创新,围绕8个方面的试点内容,探索一批乡村治理的有效模式和路径。加强试点示范工作指导和经验交流,定期调度试点示范工作情况,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中期评估。围绕试点内容和乡村治理重点领域,分专题、分区域举办系列研讨会。
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抓手。大力推广“积分制”“清单制”等经验,继续总结基层行之有效的做法,提升为科学合理的政策制度。对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发应用的功能成熟、群众欢迎的乡村治理信息化系统、APP等,加强指导、合作和推广,借助社会力量深入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。积极探索各类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有效方式,进一步畅通参与渠道。
发挥典型引领作用。新创建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,鼓励各地开展多层次的示范创建活动。总结推广乡村治理典型案例,建立全国典型案例库,选树一批类型多样的乡村治理样板。组织开展乡村治理骨干人才培训,指导地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,提升基层干部乡村治理能力。通过简报、报刊和公众号等,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交流。
做好乡村治理基础性工作。研究“三治”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指标体系,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评价,逐步建立科学、规范的乡村治理评价机制。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统计调查,加强统计数据分析。完善农民负担监测制度,创新农民负担监管方式。加强乡村治理专家团队建设,深入研究乡村治理领域重大问题,强化政策储备和智库支撑。